南京高新区荣获2016年度市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突出、成效显著市级单位称号

更新时间:2017-05-27 09:31:14

近日,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报全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,南京高新区荣获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突出、成效显著市级单位称号,也是全市国家级开发区中唯一获得表彰的单位。
一直以来,高新区党工委、管委会高度重视园区依法行政工作,积极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,规范行政执法,强化行政监督,深入推进园区依法行政,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:

一是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更加完善。高新区管委会先后出台了《南京高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》、《南京高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》、《南京高新区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实施方案》、《高新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实施方案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,进一步明确了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责任义务,形成了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。

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。高新区严格贯彻落实《南京市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》等五项行政执法制度,进一步厘清执法权限,规范执法程序。
三是行政决策机制更加健全。高新区管委会出台了《高新区工委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》,明确了决策事项的范围、决策程序、决策事项的执行和监督,并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的职责;要求所有合同文本的办理均按照《南京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》进行。

 四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稳步推进。高新区自2012年开始就推行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。2016年,法律顾问为高新区行政决策、行政合同签订以及各类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37件次,办理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345件,有效避免了政府法律风险,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。
五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形式多样。高新区采用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、专题讲座、视频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。2016年,管委会层面就举办了包括园区依法行政能力培训、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、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和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评查实务培训共4场专题讲座,同时,部门及各平台、中心也开展了10余场各类法治相关培训。

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,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,为全面实现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。(文/李静薇)

<返回上一页